對于父母癱瘓如何立遺囑?父母癱瘓可以通過下列程序立遺囑:1、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指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制作的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的真實意思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2、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他人代為書寫而制作的遺囑,又稱為代筆遺囑或口授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人不會書寫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3、口頭遺囑??陬^遺囑是指由遺囑人口頭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指以錄音方式錄制下來的遺囑人的口述遺囑。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二、遺囑的具體內容有哪些?1、本人身份的說明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2、本人委托的遺囑
執行人的說明身份證,授權委托書,住所、指定遺囑
執行人與本人的關系,如有任何利害關系應注明不影響其
執行人效力,指定后備
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體的示范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為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為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愿,有無修改、補充,對
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為4、本人財產的說明基準日,項目-
房產、存款、
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
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5、本人
保險的說明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
執行人、相關
合同單證理賠方法6、本人相關事務的
執行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7、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數份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有效的聲明8、簽名及日期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癱瘓的父母也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來訂立遺囑,特別是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上,應當嚴格基于實際的遺囑內容和事實來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對遺囑的內容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