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一、給一歲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寫一個改名申請,到戶籍管理部門登記,登報申明變更姓名,拿著報社收據到戶籍管理室辦理變更手續,之后你有很多事情要辦理,如:拿著派出所給你開的戶籍證明,到學校改信息或者到單位再寫申請請領導批準你改名字,雖然派出所已經改過了,你的名字已經是新的了,但是為了體現領導的權威,你還需要領導批準才能把自己檔案里的名字改掉,然后拿著派出所的證明到銀行,
保險公司,社會保障局,移動公司等等你的信息存留而且關系你切身利益的地方變更你的信息,有好一段忙活了。
二、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一歲小孩的改名需要父母的主導,因為一歲的小孩還不具備認識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于改名這一概念還不太理解,所以改名應該由父母決定并實施。但竊以為,給一歲小孩進行改名是沒有必要的。一歲小孩新的名字并沒有使用太久,就又換了新的名字。既如此,就該在起第一個名字的時候,慎之又慎,選一個滿意的名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