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過世了沒立遺囑怎么繼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
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
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適用法定繼承時,依照下列規則分配
遺產:①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②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二、法定繼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是主要的繼承方式。法定繼承有以下特征:第一,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的補充。法定繼承雖是常見的主要的繼承方式,但繼承開始后,應先適用遺囑繼承,只有在不適用遺囑繼承時才適用法定繼承。因而,從效力上說,遺囑繼承的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對遺囑繼承的補充。第二,法定繼承是對遺囑繼承的限制。各國法律雖都承認遺囑繼承的優先效力,但也無不對遺囑繼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許多國家的法律都規定了法定繼承人的特留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
遺產份額。因此,盡管遺囑繼承限制了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但同時法定繼承也是對遺囑繼承的一定限制。第三,法定繼承中的繼承人是法律基于繼承人于被繼承人間的親屬關系規定的,而不是由被繼承人指定的。從這點上說,法定繼承具有以身份關系為基礎的特點。第四,法定繼承中法律關于繼承人、繼承的順序以及
遺產的分配原則的規定是強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變。第五,法定繼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遺囑并存。在分配
遺產時會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去進行,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就訂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時則會按照遺囑內容
執行,當被繼承人在生前與他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也是應該先按照遺囑扶養協議處理
遺產,當繼承人在繼承
遺產時發生爭議無法協商一致后,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