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沒有立遺囑
遺產怎么分?被繼承人死亡后,沒有遺留遺囑的,根據法定繼承來分配
遺產。具體分配方式為: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
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
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的情況。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
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3)有扶養(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民法典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
遺產:①繼承人有扶養(yǎng)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yǎng)義務;③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二、沒有遺囑時繼承
遺產的順序規(guī)定是什么?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
遺產份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在當代社會很多的人員他們確實對于法律方面的意識是非常的高的,會在死亡之前訂立遺囑,但是也有一些人員他們確實沒有這方面的意識,所以就導致死亡之后沒有留下遺囑,此時的話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繼承順序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