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
合同生效所具備的條件是什么1、勞動
合同主體合法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備作為勞動
合同主體雙方的主體資格。具體來講,公民個人參與勞動法律關系必須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而用人單位參與勞動法律關系成為合法主體,也必須具備相應的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為能力。2、勞動
合同內容合法勞動
合同內容必須合法,就是要求
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
合同的內容,包括
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均不得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按照我國《勞動法》第64條的規定,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如果用人單位與未成年工訂立勞動
合同的內容是從事上述工作,勞動
合同則是無效的。3、勞動
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勞動
合同雙方在訂立
合同時必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于本人自愿且與本人內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而導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實。4、勞動
合同形式合法勞動
合同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確要求訂立書面
合同的情況下,欠缺書面形式的會導致勞動
合同的無效。5、勞動
合同訂立程序合法在勞動
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等原則,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規定
合同需要按國家規定鑒證或按當事人約定需公證的,必須將
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勞動
合同鑒證機構或公證機構進行鑒證或公證勞動
合同才依法生效。勞動
合同正規的情況下是一式兩份的,如果只有一份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須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的簽名才是有法律效應的。個人建議,在跟用人單位欽定勞動
合同的時候,簽兩份,給自己留一份,以便以后有勞務糾紛,可以派上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