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
外嫁女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不能變更。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就是只能是該村村民。如果此后發生征占或糾紛,可以為權利人。《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農村村民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應通過申請并獲得有權機關的批準。去的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具備如下條件:第一,必須具備村民資格。申請人必須是無宅基地、家庭人口眾多確需分戶居住的,因國家或鄉(鎮)建設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農村落戶需建住宅而無宅基地的情況的的村民。第二,申請人提出申請。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后將申請提交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如果占用農用土地作為宅基地,則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并辦理農用土地轉用批準手續。二、由繼承房屋進而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是怎樣的?宅基地作為特殊財產,雖然不能以一般財產的繼承方式來繼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對該宅基地的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3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第九條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第十二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三條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原國家土地局關于《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由繼承房屋進而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為: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相關產權證明材料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的地籍管理部門申請,經現場踏勘和核實有關情況屬實后,土地管理部門會代表同級人民政府向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村民委員會無權收回房屋和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在當代社會如果想要發生繼承的話,那么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既然東西也必須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財產,如果是農村的宅基地的話,那么還需要看宅基地使用權的條件。最常見的一種宅基地就是必須是同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才能夠進行使用權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