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遺產繼承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一、房屋
遺產繼承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申請人申請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必須具備以下資料:
1、繼承公證書或繼承法律文書;
2、繼承人身份證證明;(核驗原件)
(1)本地:身份證復印件;
(2)外地:身份證復印件,《暫住證》或《居住證》復印件;
辦理房屋繼承產權過戶程序:
1、申請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領取繼承公證書;
2、申請人到房地產測繪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結果;
3、申請人備齊資料到收件窗口申請繼承登記,收件人員收件立案受理,繳交登記費后核發《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
房產過戶費用
辦理
房產證的依據是現持有
房產證是否滿5年,如果未滿5年,都要征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費如下,但是贈予過戶不收取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1、調檔費:150元(存量房)或80元(房改房)
2、評估費:評估價的0.5%
3、契稅:評估價的0.75%(面積在120?以上按3%征收)
4、交易費:
建筑面積×3元/? (存量房)
建筑面積×1.5元/? (房改房)
5、印花稅: 評估價的1‰ ? 5元
6、申請:80元
7、土地出讓金:評估價的0.5%(房改房)
8、土地增值稅:評估價的1%
繼承人繼承了被繼承人的房屋,首先需要辦理過戶手續。如果是獨生子,可以直接拿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父子母子關系證明以及雙親的死亡證明等去公證處辦理公證,然后拿著公證文書在房管部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果是眾多的繼承人,需要共同前往公證處,在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由一個繼承人獲得繼承權,在房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在辦理繼承過程中,如果繼承之間發生爭議又無法協商解決過戶問題,那只能到法院訴訟,以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的方式,解決繼承的問題,相關權利人持生效的法律文書,也可以辦理繼承手續。有的地方不需要經過法院即可辦理,有的地區需要法院接到當事人
執行申請后,出具協助
執行通知書,才可以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綜上所述,房屋
遺產繼承辦理程序需要領取繼承公證書,
遺產分割流程按照是否有遺囑或按順序繼承,先對被繼承人的
遺產進行析產,然后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最后再對
遺產進行分割。
遺產分割的原則按照被繼承人自由分割原則,任何人都不能進行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