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合同蓋
合同章還是公章勞動
合同蓋公章和蓋
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會蓋
合同章,小公司不會分的過于細化,簽訂勞動
合同時用公章,?只要勞動
合同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相關法律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
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
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根據這一規定,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不是勞動
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者簽字、用人單位蓋章即可表示勞動
合同生效。僅憑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就認定勞動
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二、勞動
合同需要每頁蓋章嗎不需要每頁蓋章,只要在最后一頁蓋章即可。因為
合同本是一式幾份的,一般在最后一頁的單位蓋章處蓋章即可,除了最后一頁蓋章外,還可以在其他頁蓋騎縫章,這樣較嚴密些。最后一頁蓋章,
合同效力并不會受到影響。在
合同上加蓋
合同專用章是指
合同當事人經過協商后,在達成的書面
合同上各自加蓋本公司的
合同專用印章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采用
合同書形式訂立
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公司
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對
合同當事人而言,
合同上加蓋
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
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
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并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于
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勞動
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簽字有同等的效力,
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沒有法人簽字,這樣不影響
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