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繼承娘家宅基地的行為是否合法?出嫁女繼承娘家宅基地的行為是是不合法的,因為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繼承權男女平等,出嫁的女兒也有
遺產繼承權。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分割
遺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二、女兒在哪些情形下會失去繼承權?(一)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繼承人為爭奪
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三、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繼承人因為繼承權糾紛提
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開始計算。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無法主張繼承權利的,或者其
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時效處理。繼承人因
遺產糾紛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即使繼承人不知道其權利被侵犯,或者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的時間未超過2年,繼承人也不得再提
起訴訟。不管是出嫁的女兒還是兒子,都沒有權利去繼承宅基地,宅基地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至于父母名下的其他合法收入,不能因為女兒嫁出去了就沒有繼承權。除非父母在立遺囑的時候沒有給女兒分配
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