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宅基地繼承權嗎?父親去世子女對宅基地沒有繼承權,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二、父親去世后
遺產繼承糾紛應該怎么處理?1、自行協商繼承糾紛發生后,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分割
遺產。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1)平等自愿原則。協商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所以,必須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種方式.再者,協商后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自愿的基礎上達成。(2)合法原則。分清是非是協商解決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標準是繼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本身也要合法,否則無效。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這種協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護。以協商方式處理
遺產糾紛有利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于有關當事人的自愿行為,因此處理后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于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于以協商方式處理
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于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民法典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3、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無論是誰,對宅基地都并沒有繼承權,至于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子,哪怕是兒女的戶口都已經成為了城鎮戶口,也是可以繼承的,因為宅基地上修建的
房產是個人財產。繼承父親
遺產時,要先把父母親的共同財產進行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