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爭
商標注冊人注銷無效宣告、撤銷三者的區(qū)別有嗎?
系爭
商標注冊人注銷無效宣告、撤銷有什么區(qū)別?
商標的注銷、無效宣告、撤銷三者是屬于不同的結果,從而產生的方式也是有區(qū)別的。
(一)、
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是
商標局根據
商標注冊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請,將注冊
商標注銷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
商標的注銷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1.
商標注冊人因為自身原因主動向
商標局提出申請,可以全部注銷,也可以注銷部分商品服務項目。
2.原
商標注冊人已死亡或企業(yè)消亡終止一年以上的且未辦理
商標移轉手續(xù)的,任何人可以向
商標局申請將該
商標注銷。
3.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未續(xù)展的,該
商標予以注銷。
(二)、
商標撤銷
注冊
商標撤銷,是國家
商標局對違反
商標法及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作出決定或裁定,使原注冊
商標專用權歸于消滅的程序。
依照我國《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基于法定的事由,
商標局可以決定或裁定撤銷注冊
商標。
商標撤銷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使用不當撤銷,是指注冊
商標所有人違反合理使用注冊的義務而其注冊
商標由
商標局予以撤銷的情形。
使用不當主要包括自行改變注冊
商標標識、注冊人名義或其他事項,注冊
商標所有人違反其合理使用注冊
商標的義務且情節(jié)嚴重的情況下,
商標局可以依法撤銷注冊
商標。
2.注冊
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
商標局依申請撤銷。
成為商品通用名稱,任何人可以依法申請撤銷該注冊
商標。經
商標局審查確實符合行業(yè)通用名稱特征,依法撤銷注冊
商標,其
商標權自始視為不存在。
典型如“U盤”、“創(chuàng)可貼”、“金駿眉”等等。
3.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注冊
商標,
商標局依申請撤銷。
任何人可以就申請注冊滿三年的
商標提出“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
商標注冊人未提供有效使用證據則
商標局依法撤銷該注冊
商標。
撤銷三年不使用成為目前大部分企業(yè)為了掃清
商標申請障礙常用的手段之一。
(三)、注冊
商標的無效宣告
商標無效宣告是
商標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認為已經注冊的
商標,違反《
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請求
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該注冊
商標的法律程序。
綜合上面所說的,
商標注冊人就是
商標的擁有者,而對于自己的
商標作為當事人是可以選擇注銷,而如果違反了
商標法規(guī)定,同樣
商標局的人也可以撤銷,或者是可以直接宣告無效,所以,不同的情況就會作不同的處理,但也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才算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