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
保險可以申請
工傷鑒定嗎?沒有勞動
保險也是可以申請的;《工傷
保險條例》規定了勞動者的舉證責任,即勞動者應當提供符合((工傷
保險條例》第14條、第15條規定認定條件的證據,首先勞動者應當提供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其次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在事故中受到了傷害,再次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工傷事故是在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的,最后應當提供勞動者的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需要個人提供的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類:工資報酬的領取證明包括銀行卡、工資條,用人單位發放的可以證明身份的工作證、服務證、胸卡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的“登記表”、“報名表”等,考勤記錄,工作紀律,或者是工友、同事的書面證明。職工不需要提供上述全部材料,但至少必須提供一種材料,供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存在勞動關系。《工傷
保險條例》第19條第2款規定了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即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舉證,提供證據證明職工受傷的情形不符合《工傷
保險條例》第14條、第巧條規定的情況,不應當認定為工傷;同時還規定了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做出工傷認定。二、申請
工傷鑒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綜合上面所說的,
工傷鑒定一般是針對于因勞動者受了工傷才會實施的行為,但在申請
工傷鑒定的時候不管是否有
合同,都必須要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書,這樣工傷
保險才會依法的給予賠償,所以,申請任何賠償都是要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