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網絡
遺產如何繼承?
一、死者的網絡
遺產如何繼承?
《繼承法》并沒有專門針對網絡
遺產的規定。不過,一般認為,具有人身屬性的不可以繼承,如實名制的QQ號碼和微博賬號等,而沒有人身屬性的“網絡
遺產”則可以繼承,如網上店鋪、游戲幣等。
但這沒有上升到普遍的法律高度,網絡賬號屬不屬于財產,《物權法》中并沒有此類規定。
《繼承法》與《物權法》很難在虛擬財產上面達成明文一致,因為如果承認虛擬
遺產的合法性,那么虛擬財產也有了法律依據,比如認可網游公司發行的數字裝備或虛擬貨幣的價值,這就幾乎意味著網游公司擁有了印鈔權。
對于互聯網公司來說,確認繼承人的身份已是件相當困難的事,如何確認是否存在其他繼承人或者存在遺囑,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互聯網公司在涉及到
遺產繼承的問題時,大多以減低風險為主,這也是為什么淘寶說必須有司法部門的判定材料,才能完成網店繼承,更多的互聯網公司盡量回避“繼承”這個字眼,僅表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協助用戶“處理”相關事宜。
二、繼承順序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先后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
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
執行。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7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
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
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
遺產。
一般情況下在訂立遺囑的當事人死亡后遺囑會立即生效,同時在遺囑生效前遺囑人是可以根據自身的意愿將遺囑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同時繼承人也是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繼承
遺產的,繼承人同時繼承人也是可以放棄繼承權利的,在放棄繼承權時繼承人需要在兩個月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