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遺產繼承公證處需要什么資料?
(一)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
遺產繼承都需要公證嗎?
遺產繼承不一定需要辦理公證。公證的目的是為了防止
遺產糾紛,如果您和其他繼承人對于繼承的財產有明確的劃分,可以不需要公證。但是由于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不同的情況,而且隨時可能會發生變故,為了防止不必要的糾紛,建議您最好還是去辦理公證為好。這也是日后出現風險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證據。
三、可以繼承的
遺產的范圍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在已經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拿著遺囑到公證機構進行公證完全是多此一舉,不過,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自己家的
遺產繼承情況比較復雜的話,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