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子女繼承
房產政策是怎樣的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華僑或外國公民繼承在中國境內的
房產的,應辦理以下手續:首先,申請繼承在中國境內的
房產的華僑或外國人,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中國遺留有
房產的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該公證書還須經我國住該國的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如果華僑或外國人在與我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辦理公證文書,原則上須經該國外交部及該國和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其次,申請人持上述經過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遺囑等到
房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手續。公證機關對有關證件審核后,認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發給房屋繼承權證明書。最后,申請人憑證明到
房產所在地的
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具體繼承事項。申請人不能親自來中國辦理繼承事宜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代辦
房產繼承事宜時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權限并由委托人簽名蓋章。委托書也應按照規定辦理公證、認證手續。另外,華僑或外國人因繼承在中國境內的
房產發生糾紛時,可向
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華僑或外國人繼承中國境內的
房產,適用
房產所在地的法律,即適用我國的法律。二、涉外繼承適用哪國法律根據我國繼承法和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處理涉外法定繼承的法律適用規定是:(1)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2)中華人民共和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條約、協定辦理。處理涉外遺囑繼承,我國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適用規定,實踐中多參照一般民事行為和涉外法定繼承的法律適用原則。所有的
遺產都是要繳納稅的,
遺產越多繳納的稅也就越多。避免少交稅,然后程序簡化的辦法,就是在當事人在世的時候,進行財產的過戶,這樣不用太多的證明,簡單一些,并且還可以避免繳納很多的稅。
遺產做公證才可以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