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辭退員工能否申領失業金被公司辭退屬于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只要勞動者其它條件符合規定,就可以享受失業
保險待遇。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
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
保險待遇:(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
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二、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
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
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
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近年來,失業
保險功能不斷拓展,在預防失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經國務院同意,從2014年底起,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等產業結構調整的企業依法參加失業
保險,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可享受不超過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
保險費50%的穩崗補貼。此外,對于失業金的領取標準,由各省、區、市根據《社會
保險法》和《失業
保險條例》制定,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失業
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