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槍支故意傷害如何處罰?
非法持有槍支故意傷害如何處罰?用槍將人打傷時怎樣判刑,依據(jù)持槍人的意愿而定,如果是故意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是殺害對方的,可按故意殺人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如何處罰非法持有槍支罪?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fā)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fā)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fā)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本條規(guī)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非法持有槍支行為具有很大的潛在危險性和社會隱患性,直接影響社會安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這些非法流入市場和社會的槍支一方面給部分有預謀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危害性極大的犯罪工具,增加了社會的不穩(wěn)定;另一方面也加劇社會矛盾了激烈化、擴大化。一旦非法持槍者與他人發(fā)生矛盾或糾紛,事態(tài)的發(fā)展便極有可能失去控制。這些行為人持有槍支的本意固然只是用于個人收藏或是狩獵,但在情緒波動巨大、思維紊亂的情況下,很容易將槍支作為行兇報復的工具,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后果。因此有效打擊非法持槍行為勢在必行。非法持有槍支的這種行為在我們國家是絕對不會允許的,一旦發(fā)現(xiàn)的話肯定是需要嚴厲的懲處,如果說利用這個非法持有的槍支進行對他人身體傷害還會被判處故意傷害罪,一般情況下是情節(jié)嚴重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