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
交通事故立案后私了嗎?
交通事故立案后民事賠償的部分可以私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
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
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
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第八十七條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
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
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第八十八條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
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屬于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
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對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范進行。現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第九十條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
保險的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
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
保險公司。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
交通事故救助
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
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基金管理機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第九十二條發生
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實際上,不管
交通事故有沒有構成犯罪,民事賠償的部分只要雙方當事人已經協商一致都是可以私了的,主要是
交通事故還有可能會面臨
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司法機關要追究法律責任,不能因為受害者,原諒肇事者就可以逃過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