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主動辭職,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一、勞動
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補償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二、
合同到期不續簽法律是如何規定根據《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
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
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
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
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
合同的情形: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
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
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
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2、公司降低勞動
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
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
合同的,有經濟補償。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
合同,終止勞動
合同的,有經濟補償。同時,《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予以經濟補償的計算: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綜上所述,員工主動辭職,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答案是肯定的,一般情況下單位是要給員工經濟補償的,當然法律也有特殊規定,員工在單位提高待遇的情況下不續簽
合同單位是不給補償的。法律對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詳細的規定,如果有具體的法律事務可以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