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寫借條敲詐勒索的
量刑標準是什么
一、強迫寫借條敲詐勒索的
量刑標準是什么?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274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 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
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二、被敲詐勒索后可以到哪里報案?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
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
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
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于犯罪行為發生地。
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
三、借條無效的情形有如下幾種:
1、民間借款
合同超過年利率24%的,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借款
合同的主體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存在瑕疵的,則該民間借款
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監護人的追認,則該
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否則該
合同無效。
3、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合同。
4、在民間借款
合同關系中,貸款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
合同無效,不受
合同法的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款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中,還可依法予以制裁。
5、民間借款
合同中規定有復利條款。根據有關
民間借貸案件審理的司法解釋,民間借款
合同中貸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的,屬于復利條款,該條款是無效的。在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利息包括復利均不受
合同法保護。
假如說也確實跟對方存在債務債權糾紛,盡管借條是受到對方強迫寫的,但借條當中的內容符合實際情況的話,借條還是受法律保護的。相反,無緣無故的對方強迫自己寫借條,受到強迫以后應該抓緊時間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