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載人出車禍怎么劃分責任?電瓶車載人出車禍后的責任劃分應該由交警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大小,應當根據行為與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分析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步驟:(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
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
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
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二)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二、電動車可以載人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5條第3款規定“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如果車禍并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但雙方當事人仍然對責任劃分存在著爭議的話,就應該在第一時間報警,不過,電瓶車載人的一方,肯定也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至于責任大小問題,要等交警出來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后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