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導致輕微骨裂屬于幾級工傷?輕微骨裂的傷殘級別做過傷殘鑒定才知道,按《工傷
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故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需等到傷情穩定后,在此法律沒有給出具體期限,傷情穩定后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有利于進行賠付。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申請,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二、做工傷傷殘鑒定需要哪些材料?(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三、不能享受工傷待遇的情形有哪些?《社會
保險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
保險待遇:(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三)拒絕治療的。輕微骨裂的傷殘級別有可能是十級傷殘,也有可能達不到傷殘級別,達不到傷殘級別的話不能享受工傷傷殘津貼的相關待遇,但只要確認是屬于工傷的,
醫療費,誤工費這些還是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的。沒做工傷認定之前不能做
工傷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