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交警會賠償
交通事故嗎?
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不可以讓公安交警賠償,也不能讓國家有關部門賠償,應該直接讓
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人賠償,就算主要責任人肇事逃逸了,也不應該有交警賠償。
一般
交通事故賠償,由肇事者和
保險公司交付。不過主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進行賠償。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
醫療機構對
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
保險的,由
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
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
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
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
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二、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和賠償比例
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
交通事故;
(1)機動車一方在
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
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
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
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
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2、第二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
交通事故。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于
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于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其實,有些人在
交通事故當中沒辦法給交警部門提供肇事者的任何信息,在道士逃逸者還沒有被
逮捕了的情況下,就認為給自身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像
交通事故這種侵權案件,都是侵權人直接承擔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