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拒不認定工傷怎么辦?1、對人社局的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話可以申請復議,《工傷
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2、《工傷
保險條例》規定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1、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含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受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勞動關系存在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裁決。2、搶救醫院或定點
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當天及連續治療)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3、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屬于受傷害職工近親屬申請的,應同時提交親屬關系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4、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書中寫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原因經過、受傷部位和程度等)。三、工傷認定最快多久時間?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程序。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在拒不認定工傷的同時,就會書面通知當事人不認定工傷的原因,所以,員工無論是申請行政復議還是提起行政訴訟,都還是必須要提供能夠反駁人社局不認定工傷的相關證據的。如果確實不可以被認定成工傷,復議或訴訟的結論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