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
起訴重婚在哪里
起訴?原配
起訴重婚應該到犯罪行為發生地的法院
起訴,
起訴的流程是:1、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
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
起訴。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訴訟代理人通常是指律師。2、確定
起訴的法院。刑事自訴通常是優先到犯罪行為發生地的法院
起訴,但也可以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
起訴。3、準備
起訴材料。刑事自訴案件到法院
起訴,還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刑事自訴狀。自訴狀或者告訴筆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①自訴人、被告人、代為告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②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后果等;③具體的訴訟請求;④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體時間;⑤證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證據的名稱、來源等。(2)身份證明材料。如被害人的身份證復印件。(3)證據資料。如被害人受傷害的相關證據或公安機關的報案材料及法醫鑒定,如安機關或檢察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證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財產受侵犯的證明材料。4、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或帶為告訴的人,對于已經立案的,經審查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訴或裁定駁回
起訴。但當自訴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而再次
起訴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原配可以到法院
起訴重婚,但擔心定罪證據不夠確實充分的話也能到公安機關報案的,但刑事案件通常都是由犯罪行為發生地的司法機關
管轄的。
起訴重婚罪的同時也可以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畢竟跟原配的婚姻關系不會自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