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號: 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 中國·北京·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___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
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
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產品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
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 1.2 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本
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
合同工廠現場對
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 1.4 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2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
合同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本
合同簽訂后___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方為本“
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將另簽協議。 第二條 價格 2.1 賣方按本
合同第一條規定提供
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大寫:_____)。 上述
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2.1.1 設備和材料費: 2.1.2 備品備件費: 2.1.3 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費: 2.1.4 設計和技術資料費: 2.1.5 技術服務費和培訓費: “
合同工廠”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________________。 2.2 上述
合同總價為FOB___________港口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和技術資料在北京機場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支付(方案一) 3.1 本
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T/T)電匯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3.2 本
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
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支付給賣方。 3.2.1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大寫: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1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1份; (2)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1份(保證函格式見本
合同第___號附件)。 (3)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__%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4)即期匯票一式2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提交。 3.2.2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大寫:_____),在買方收到按本
合同第四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不遲于30天,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賣方,并按以下辦法支付: 3.2.2.1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大寫:_______),在賣方按本
合同第四章規定交貨時,并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的不遲于30天通過中國銀行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4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4份。 3.2.2.2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大寫: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2)雙方代表按本
合同第八章規定簽署的
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1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3.2.2.3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大寫:_____),在按本
合同第九章規定“
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即支付給賣方。 (1)按本
合同第九章規定的由買方出具的經賣方會簽的“
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1份。 (2)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3.2.2.4 按本
合同___第九條規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時,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3.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
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賣方負擔。 第三條 支付(方案二) 3.1 本
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T/T)電匯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3.2 本
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
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3.2.1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_(大寫: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即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1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1份; (2)由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1份(保證函格式見本
合同第___號附件)。 _____________ 注:方案一各項條款用于現匯付款。 (3)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4)即期匯票一式2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
合同生效日起30天內提交。 3.2.2
合同總價的____%,計_____(大寫:_____),在賣方按本
合同第四章規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4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4份。 3.2.3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賣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2)雙方代表按本
合同第___條規定簽署的
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1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3.2.4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_(大寫:______),在按本
合同第九章規定“
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即支付給賣方。 3.2.5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買方應自_____日起,于____年內,每____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賣方。 3.2.5.1 賣方應開立分__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___份,每份正、副本各1份于__時提交買方: (1)票面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另加第___章__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大寫: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___個月_____個月、________; (3)以買方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___%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 合 計:________ 3.2.5.2 買方收到匯票后,于__________時即對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賣方。 3.2.5.3 賣方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方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賣方。 3.3 按本
合同第___章和第___章規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方在按本章第3.2.2條和3.2.3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3.4 買方支付本章第3.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賣方提交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營業部出具的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
合同總價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
合同第___附件)。 3.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
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__________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三條 支付(方案三) 3.1 本
合同項下買方和賣方的支付均以電匯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3.2 本
合同第二章規定的
合同總價,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銀行按照北京中國銀行與_____銀行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買方信貸協議的規定并按下列比例和方式支付給賣方: 3.2.1
合同總價5%(百分之五)預付定金,即_____(大寫: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1份,或有關當局關于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確認書; 2.由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
合同總價5%(百分之五)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1份(保證函格式見本
合同第___號附件); 3.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4.即期匯票一式2份。 賣方應于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將上述單據提交買方。 3.2.2
合同總價的90%(百分之九十),即____(大寫:_______),買方應于賣方按本
合同第四章規定交貨后,買方在收到賣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并按上述的買方信貸協議的規定將每批發貨價格的90%(百分之九十)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和:“運費由_____支付”字樣的海運提單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3.詳細裝箱單一式4份; 4.制造廠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書一式4份。 5.即期匯票一式2份。 3.2.3
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即: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在按本
合同第八章第___條規定在本“
合同工廠”為買方驗收后,買方在收到賣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按上述買方信貸協議的規定支付給賣方: 1.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書1份; 2.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4.由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的,為
合同總價5%(百分之五)的不可撤銷保證函正、副本各1份,其有效期按本
合同第___章規定,應到本“
合同工廠”的保證期滿時截止(詳見本
合同第___號附件)。 3.3 若賣方應按本
合同第___章第____條規定支付遲交貨罰款時,則買方有權從本
合同第三章3.2.2條和3.2.3條的付款中扣除。若賣方應按本
合同第___章___條,第___章___條和___條的規定支付賠償和/或性能罰款時,則買方有權從本
合同第三章第3.2.3條規定的付款中扣除。 3.4 在買方支付本
合同第三章3.2.1條的款項時,買方應向賣方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
合同總價95%(百分之九十五)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1份(格式見本
合同附件______)。 3.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
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賣方負擔。 ____________ 注:方案三各項條款適用于“買方信貸”的情況。 第四條 交貨和交貨條件 4.1 賣方應于本
合同生效日后____個月內分____批將本“
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___公噸。___總體積大約為___立方米。 本
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________,到達港口為中國_____。 4.2 賣方在
合同生效日后___月內,應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6份(包括
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公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5米,寬3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賣方應在本
合同生效日后2.5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草圖一式6份,經買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方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賣方即開始制造。 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___個月,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6份。內容包括
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噸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4.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4.4 賣方供應的每批設備,應為本章第4.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 “設備”的風險,賣方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4.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___天,賣方應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 (1)
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20公噸,尺寸超過15×3×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6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
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公噸或體積超過15×3×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說明書。 上述文件另1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方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4.6 所有設備的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裝在甲板上的“設備”,賣方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4.7 買方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15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船舶代理人以及其他有關裝船的必要事項,以電傳通知賣方,賣方應同船舶代理人聯系,根據船期裝船。(如買方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方或買方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4.8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賣方負擔,按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4.9 如賣方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方船只不能在預計受載日期后30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30天內的有關倉儲費、
保險費等由賣方負擔,但第31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
保險費,按賣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方核實支付。但賣方仍有責任根據買方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由賣方負擔費用和風險立即將貨物裝到受載船只的船面上,在此情況下,賣方不支付遲交罰款。 4.10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48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
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方。如遇有第4.5條的大件貨物,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 4.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賣方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1份)隨船在指定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方上述單據副本各2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3份。 4.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
合同附件________。 4.13 賣方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
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和/或____的日期電報通知買方。在資料寄出后48小時內賣方需將發出日期、航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
合同號以電報通知買方。 4.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4.15 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_____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賣方在北京和/或_____機場交付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21天內在北京和/或____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買方的通知應在收到賣方根據本
合同第4.12條最后一段規定的通知后1個月內發出。 4.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方: A.空運提單1份。 B.技術文件清單一式4份。 C.商業發票一式4份。 第五條 包裝與標記 5.1 賣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和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5.2 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
合同號、主機名稱、本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5.3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
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代號: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2公噸或超過2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兩側面以英文及
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
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5.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5.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2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1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應附詳細裝配圖一式2份。 5.6 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
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收貨人代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2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5.7 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按本
合同第九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六條 設計與設計聯絡 6.1 為使本“
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
合同附件____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___。 6.2 賣方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
合同附件_____。 賣方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
合同附件______。 6.3 買方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
合同附件____中第___節。 買方向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
合同附件___。賣方依此做為本“
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6.4 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個月內賣方應將有關的標準、規范及其清單空運給買方。買方將對賣方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賣方進行設計的依據。 6.5 賣方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___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解釋設計,買方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方有權提出改進意見,賣方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6.6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___天內,應予確認。 6.7 買方在本“
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___人到賣方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
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賣方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的方便條件。 6.8 在
執行本
合同期間,買方提出與本“
合同工廠”有關設計和技術問題時,賣方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七條 標準和檢驗 7.1 賣方供應本
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
合同生效后___個月內,賣方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6份和國家標準一式2份航寄買方。買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7.2 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
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商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7.3 買方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國家會同賣方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賣方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3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方人員在場進行,但如不屬賣方原因買方未能按預定時間參加時,賣方有權自行裝配和檢驗。買方人員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賣方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7.4 買方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
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賣方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7.5 買方檢驗人員在賣方國家和制造廠的質量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方
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賣方按本
合同第9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方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7.6 賣方應免費為買方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同時,還應協助安排買方檢驗人員的食宿、
醫療和交通。 7.7 如買方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賣方將自行檢驗。 7.8 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
合同工廠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
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日檢驗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
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
合同7.1條和9.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7.9 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
合同7.8條所述問題系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2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賣方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個月。 7.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7.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賣方對第八章、第九章所承擔的責任。 7.12 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八條 安裝、試車和驗收(方案一) 8.1 “安裝”系指
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
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檢查本
合同附件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
合同附件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
合同工廠即為買方所驗收。 8.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方負責組織下和在賣方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賣方僅對其進行詳細設計有關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2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
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有關
合同工廠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
合同工廠在本
合同生效日后___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8.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 上述證書將以附件____第____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勝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7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
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賣方按本
合同第九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8.5 本章8.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 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方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
合同附件____第____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
合同附件____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材料和設施。賣方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 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賣方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方代表協商后由買方進行。 從試車到
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8.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___個月。在此期間,當
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
合同附件___的規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3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簽字確認。 8.7 如按本
合同附件___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
合同附件___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5天內簽署
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此即視作
合同工廠為買方所驗收。 如因賣方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本
合同附件____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方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
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修改記錄最后一次結算并由賣方負擔。 上述記錄在每次發生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后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
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8.8 在本
合同8.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
合同附件___中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8.8.1 如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3個月,以便賣方對
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3個月中由于賣方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3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3個月期滿時,由于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
合同第九章第9.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3個月內改進
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8.2 如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期應延長3個月。在此期間,買方將按本
合同附件___的規定繼續支付賣方技術人員的費用。如由于買方原因,改進
合同工廠所需費用由買方負擔。所需賣方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在此延長的3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
合同工廠應由買方所驗收,雙方應在7天內簽署驗收證書。 然而賣方應協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
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8.9 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
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第___批“設備”交貨之日起___個月內
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則按
合同第三章第___條由買方支付給賣方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賣方的所有責任。 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
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第___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____個月內
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
合同工廠應為買方所驗收,但賣方仍應承擔協助買方
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后達成協議。如由于賣方原因,上述第___批交貨延誤,則上面所提的____和___個月應相應順延。 8.10 按本
合同8.7,8.8和8.9條規定的
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以免除賣方對
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 安裝、試車和驗收(方案二) 8.1 本“
合同工廠”在買方代表領導下,由買方根據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試車和考核驗收,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措施,使“
合同工廠”在
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如期建成投產。 8.2 “
合同工廠”安裝完畢后,調整、單機和聯動試車時間最長為___個月。在此期限內,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考核試車。考核試車的目的,是為了驗證本“
合同工廠”是否能達到本
合同第___號附件所規定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當全部設備運轉穩定,并且全部達到本
合同第___號附件所規定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后,連續穩定運行___天,則考核認為合格,并由買方出具本“
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1份交給賣方。 8.3 在本“
合同工廠”調整,單機和聯動試車的___個月內,如考核試車達不到本
合同第__號附件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如系賣方責任,則按本
合同第____章第____條規定處理;如系買方責任,則本“
合同工廠”亦應視為被買方所驗收,并由買方出具本“
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1份交給賣方。 _______________ 注:方案一條款用于化工、石油、冶金等大型項目。 8.4 如果賣方由于自己的原因未能派遣代表到現場參加試車,買方將有權自行進行
合同工廠的試車,并按本
合同附件____的規定進行考核。在此情況下,買方應于試車后兩星期內以航空掛號信將記錄有考核結果、試車和考核確切日期的文件航寄給賣方,做為考核結果的依據。 8.5 如果買方未通知并邀請賣方代表參加
合同工廠的試車,或者由于買方的原因
合同工廠不能進行試車,則最晚至賣方交完本
合同全部貨物提單日起___個月,買方應接受本
合同工廠,并向賣方出具證書做為證據。 第八條 安裝、試車與驗收(方案三) 8.1 本“
合同工廠”由買方根據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試車和考核驗收。 8.2 本“
合同工廠”安裝完畢后,調整、單機和聯動試車時間最長為___個月。在此期限內,由買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考核試車。當全部設備運轉穩定,并且全部達到本
合同第___號附件所規定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后,延續穩定運行____天,則考核認為合格,并由買方出具本“
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1份交給賣方。 8.3 在本“
合同工廠”調整,單機和聯動試車的____個月內,如考核試車達不到本
合同第__號附件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則由中國商品檢驗局分析原因。如系賣方責任,則按本
合同第九章第9.8條規定處理;如系買方責任,則本“
合同工廠”亦應視為被買方所驗收,并由買方出具本“
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1份交給賣方。 _________________ 注:方案二條款用于賣方派人參加安裝、試車和驗收的情況。 注:方案三條款適用于賣方不派人參加安裝、試車和驗收的情況。 第九條 保證、索賠和罰款 9.1 賣方保證其供應的本“
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安全運行和操作以及長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
合同附件___和附件___的規定。 9.2 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并能滿足“
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規定。 9.3 在本“
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實賣方責任之日起___個月。 9.4 賣方對本“
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
合同工廠”被買方驗收后12個月;如由于買方責任而影響本“
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賣方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___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方出具本“
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1份給賣方。 9.5 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
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拉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9.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
合同工廠”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方驗收后12個月。 9.7 在保證期滿后30天內,買方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9.8 如由于賣方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
合同第__號附件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賣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賣方收到買方書面通知后___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
合同第___號附件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賣方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賣方支付罰款時,則本“
合同”即為買方所驗收,并由買方出具本“
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1份交給賣方。 9.9 如由于賣方責任未能按本
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賣方收取罰款: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
合同總價的___%。 賣方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賣方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___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
合同。 第十條 許可證、專有技術和保密 10.1 賣方同意向買方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和許可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賣方的____________工藝進行“
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
合同產品____,其年產品為___________其工藝說明見本
合同附件___,其品種規格定于本
合同附件___。 賣方提供買方用于本
合同工廠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
合同附件______里。 10.2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方使用本
合同第10.1條所規定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賣方應負責處理,買方對此無任何責任。 10.3 本
合同生效后___年內,如賣方對本
合同第10.1條所規定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
專利權,賣方均應向買方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方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
合同工廠。如有必要,賣方應給予技術指導,以便這些資料能在
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后用于
合同工廠的實際中去。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根據雙方同意的本
合同第___章和附件規定的條件負擔。 10.4 本
合同生效后___年內,買方應對本
合同10.1條所規定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
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運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5 買方向賣方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
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
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責任方應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1.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傳真通知雙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課征有關
執行本
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方”支付。 12.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課征有關
執行本
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賣方”支付。 12.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
執行本
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賣方”支付。 第十三條 仲裁(方案一) 13.1 因
執行本
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
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
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13.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3.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
合同應繼續
執行。 第十三條 仲裁(方案二) 13.1 因
執行本
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
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
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如在_____,由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注)。 13.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3.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3.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
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
執行。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情況。 第十三條 仲裁(方案三) 13.1 因
執行本
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
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 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該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注)。 13.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3.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3.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
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
執行。 注:方案三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第三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4.1 本
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
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
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
合同。 14.2 本
合同有效期從
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年,有效期滿后本
合同自動失效。 14.3 本
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
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4.4 本
合同用英文寫成一式4份,雙方各執一式2份。 14.5 本
合同附件___至附件___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
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 對本
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
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4.7 在本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中文或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2份。 14.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
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4.9 除本
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 法定地址 買 方: 地 址: 傳 真: 電傳號: 賣 方: 地 址: 傳 真: 電傳號: 買 方: 賣 方: 附件一 賣方技術人員的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 一、賣方技術人員的派遣 為了使
合同現場的建設順利進行,賣方應向買方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
合同現場進行技術服務。賣方技術人員的專業、職務、人數、在華工作期限詳見附表一。 上述賣方技術人員的確切專業、人數、在華工作期限、到達和離開本
合同工廠的日期,將根據本
合同現場的建設任務的實際進展情況,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需要調整附表一規定的人/月數時,雙方屆時另議。 二、賣方技術人員的職責和義務 1.賣方應從所派遣的技術人員中指定一名為賣方在
合同現場總代表。負責本
合同范圍內總的技術服務,并與買方
合同現場總代表合作協商,解決有關工作和技術問題。但雙方總代表未經買賣雙方授權無權修改
合同。 2.代表賣方
執行本
合同規定范圍內的施工、安裝、調試、投料試車(包括功能試驗和考核試 驗)、生產操作、生產工藝和維修方面的技術服務并應
執行合同規定的賣方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 3.詳細講解技術資料、圖紙、工藝流程、操作規程、設備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等,解答并解決買方提出的有關本
合同范圍內的技術問題。 4.為確保上述二.2條和二.3條的正確進行,賣方技術人員應在本
合同服務范圍內予以全面的、正確的技術服務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協助買方在本
合同現場培訓安裝、調試、生產、設備維修和分析檢驗人員,提高他們的技術水平。 6.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正確無誤。如因指導錯誤所造成“設備”的損失,應由賣方負責更換、修理或補齊,費用均由賣方負擔。對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買方有關人員應以予以尊重。 三、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和支付方法 1.買方應支付給賣方技術人員如下技術服務費(按每人每天計算) 總代表(或主任工程師) 行人每人 美元 工程師 $ 技術員 $ 操作工 $ 2.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每天)自抵達
合同工廠現場之日起計算至離開
合同工廠現場之日止。 3.星期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節日為賣方技術人員在
合同現場的有薪休息日。 4.對于賣方技術人員未經雙方現場總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經雙方總代表同意的事假,買方不支付其技術服務費,但經醫生證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連續超過15天,買方不再支付其技術服務費。 5.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按月結算,買方收到賣方每月開出的帳單一式4份和雙方總代表簽署的賣方技術人員記時卡,經審核無誤后,于30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將賣方技術人員的月技術服務費匯到賣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如賣方開出的帳單有誤,買方有權拒付有誤的部分,但按時支付無誤部分。 四、工作聯系和工作制度 1.賣方在技術人員來華前兩個月應將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專業、職務、經歷、工作單位、懂何種外語等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協助辦理簽證手續。 賣方技術人員來華前7天,應電報或電傳將其姓名、確切啟程日期、班機號、抵達日期、行李件數和重量等通知買方。 2.賣方技術人員到達本
合同工廠后,由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賣方技術人員總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計劃。賣方技術人員應按雙方商定的工作計劃在買方的統一安排下進行工作。工作計劃需要修改時,應經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 3.賣方技術人員每周工作48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作息時間應按
合同現場的規定進行。 賣方技術人員如需加班時,需事前經雙方總代表協商同意。正常工作日8小時以外的額外工作及星期天、節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賣方技術人員在投料試車、考核期間在每周48小時內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應盡量在短期內安排倒休,每加班6小時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時考勤1.5小時,每小時按日技術服務費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費。加班費按本附件三.5條規定支付。 4.賣方技術人員在華工作期限,自抵達
合同現場之日起至離開
合同現場之日止計算。 5.賣方技術人員每天工作的實際時數,有薪節假日和加班時數,按日記載在“記時卡”中,“記時卡”一式2份,由雙方總代表簽字,作為支付賣方技術人員日技術服務費和加班費的依據。 6.工作進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發生的問題或責任事故以及解決的辦法應用中、英文記載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雙方總代表簽字一式2份,買賣雙方各執1份。 五、賣方技術人員的休假 1.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者,可攜帶夫人和兩名15歲以下的子女來華,其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2.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12個月并帶有家屬者,每9個月可以回國無薪休假15天。 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6個月不帶家屬者,每6個月可以回國無薪休假15天。 上述賣方技術人員的休假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賣方負擔。休假時間以不影響現場工作為前提,由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15天假期自賣方技術人員離開
合同工廠之日起至回到
合同工廠現場之日止。 賣方同意在賣方人員休假期間不減輕其對
合同工廠承擔的義務。 六、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在中國居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令以及
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七、賣方技術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個人所得稅。 八、買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買方應為賣方技術人員在現場配備為
執行合同工廠的任務所需要的一定數量的翻譯人員。 2.買方應協助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辦理入出中國國境和在中國居留期間的手續,費用由賣方自理。 3.買方應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在中國居留期間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辦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和提供從住宿地點到本
合同現場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在中國的
醫療(鑲牙、配眼鏡、滋補營養品的費用除外)。 6.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在本
合同現場免費提供一間住房,室內設有必要的家俱和衛生設備。按本附件五項第1和第2條規定,帶有家屬者,適當增加住房。 7.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費用均由賣方技術人員自理。 8.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車服務,費用由賣方技術人員自理。 9.根據中國海關規定,買方協助賣方技術人員辦理適當的個人或集體生活用品和其現場所需的技術資料、工具和儀器的入、出中國國境的手續,一切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但上述物品在運進或運出前,賣方須將品名、數量、重量、提單號、金額、規格及進出口日期預先通知買方。 九、其他 1.在不影響現場工作的前提下,經買方同意,賣方可以自費召回或更換賣方技術人員。在賣方技術人員在現場交換工作期間,買方只負擔一人的技術服務費。
合同號 賣方技術人員記時卡 年 月 CONTRACTNOTIMESHEETFORTHESELLER'STECHNICALPERSONNELYEARMONTH ────┬─┬─┬─┬─┬─┬─┬─┬─┬─┬─┬─┬─┬─┬─┬─┬── 日期 │ │ │ │ │ │ │ │ │ │ │ │ │ │ │ │ DATE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13│14│15│16 姓名 │ │ │ │ │ │ │ │ │ │ │ │ │ │ │ │ NAME │ │ │ │ │ │ │ │ │ │ │ │ │ │ │ │ ─┬──┼─┼─┼─┼─┼─┼─┼─┼─┼─┼─┼─┼─┼─┼─┼─┼── │出勤│ │ │ │ │ │ │ │ │ │ │ │ │ │ │ │ │W.H │ │ │ │ │ │ │ │ │ │ │ │ │ │ │ │ ├──┼─┼─┼─┼─┼─┼─┼─┼─┼─┼─┼─┼─┼─┼─┼─┼── │加班│ │ │ │ │ │ │ │ │ │ │ │ │ │ │ │ │O.T │ │ │ │ │ │ │ │ │ │ │ │ │ │ │ │ ├──┼─┼─┼─┼─┼─┼─┼─┼─┼─┼─┼─┼─┼─┼─┼─┼── │出勤│ │ │ │ │ │ │ │ │ │ │ │ │ │ │ │ │W.H │ │ │ │ │ │ │ │ │ │ │ │ │ │ │ │ ├──┼─┼─┼─┼─┼─┼─┼─┼─┼─┼─┼─┼─┼─┼─┼─┼── │加班│ │ │ │ │ │ │ │ │ │ │ │ │ │ │ │ │O.Tv│ v│ │ │ │ │ │ │ │ │ │ │ │ │ │ │ ├──┼─┼─┼─┼─┼─┼─┼─┼─┼─┼─┼─┼─┼─┼─┼─┼── │出勤│ │ │ │ │ │ │ │ │ │ │ │ │ │ │ │ │W.Hv│ │ │ │ │ │ │ │ │ │ │ │ │ │ │ │ ├──┼─┼─┼─┼─┼─┼─┼─┼─┼─┼─┼─┼─┼─┼─┼─┼── │加班│ │ │ │ │ │ │ │ │ │ │ │ │ │ │ │ │O.T │ │ │ │ │ │ │ │ │ │ │ │ │ │ │ │ ├──┼─┼─┼─┼─┼─┼─┼─┼─┼─┼─┼─┼─┼─┼─┼─┼── │出勤│ │ │ │ │ │ │ │ │ │ │ │ │ │ │ │ │W.H │ │ │ │ │ │ │ │ │ │ │ │ │ │ │ │ ├──┼─┼─┼─┼─┼─┼─┼─┼─┼─┼─┼─┼─┼─┼─┼─┼── │加班│ │ │ │ │ │ │ │ │ │ │ │ │ │ │ │ │O.T │ │ │ │ │ │ │ │ │ │ │ │ │ │ │ │ ├──┼─┼─┼─┼─┼─┼─┼─┼─┼─┼─┼─┼─┼─┼─┼─┼── │出勤│ │ │ │ │ │ │ │ │ │ │ │ │ │ │ │ │W.H │ │ │ │ │ │ │ │ │ │ │ │ │ │ │ │ ├──┼─┼─┼─┼─┼─┼─┼─┼─┼─┼─┼─┼─┼─┼─┼─┼── │加班│ │ │ │ │ │ │ │ │ │ │ │ │ │ │ │ │O.T │ │ │ │ │ │ │ │ │ │ │ │ │ │ │ │ ├──┼─┼─┼─┼─┼─┼─┼─┼─┼─┼─┼─┼─┼─┼─┼─┼── │出勤│ │ │ │ │ │ │ │ │ │ │ │ │ │ │ │ │W.H │ │ │ │ │ │ │ │ │ │ │ │ │ │ │ │ ├──┼─┼─┼─┼─┼─┼─┼─┼─┼─┼─┼─┼─┼─┼─┼─┼── │加班│ │ │ │ │ │ │ │ │ │ │ │ │ │ │ │ │O.T │ │ │ │ │ │ │ │ │ │ │ │ │ │ │ │ ├──┼─┼─┼─┼─┼─┼─┼─┼─┼─┼─┼─┼─┼─┼─┼─┼── │出勤│ │ │ │ │ │ │ │ │ │ │ │ │ │ │ │ │W.H │ │ │ │ │ │ │ │ │ │ │ │ │ │ │ │ ├──┼─┼─┼─┼─┼─┼─┼─┼─┼─┼─┼─┼─┼─┼─┼─┼── │加班│ │ │ │ │ │ │ │ │ │ │ │ │ │ │ │ │O.T │ │ │ │ │ │ │ │ │ │ │ │ │ │ │ │ ├──┼─┼─┼─┼─┼─┼─┼─┼─┼─┼─┼─┼─┼─┼─┼─┼── │出勤│ │ │ │ │ │ │ │ │ │ │ │ │ │ │ │ │W.H │ │ │ │ │ │ │ │ │ │ │ │ │ │ │ │ ├──┼─┼─┼─┼─┼─┼─┼─┼─┼─┼─┼─┼─┼─┼─┼─┼── │加班│ │ │ │ │ │ │ │ │ │ │ │ │ │ │ │ │O.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注 │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RE- │ │ │ │ │ │ │ │ │ │ │ │ │ │ │ │MERK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抵達現場ARRIVALATSITE S-醫生證明病假SICKNESSO.T-加班 代 號│C-離開現場DEPARTUREFROMSITE EVIDENCED OVERTIME CODES│H-在現場節假日OFFICIALHOLIDAYV-休假VACATIONBY W.H-工作時數 │ DOCTOR │ ATSITE AB-缺勤UNAPPROVED WORKING │ ABSENCE HOURS ───┼──────┬────────────┬───────────── 買方│ 簽 字 │ 賣 方 代 表 │ 簽 字 代表│ │ │ BUYERS│(SIGNATURE) │SELLER'SREPRESENTATIVE │ (SIGNATURE) REPRE-│ │ │ SENTA-│ │ │ TIVE │ │ │ ───┴──────┴────────────┴───────────── 2.賣方技術人員連續生病15天不能上班時,賣方應自費派遣同等技術水平的技術人員前來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更換任何一方賣方的技術人員,其更換費用由賣方負擔。 附件二 買方技術人員的培訓范圍和待遇條件 1.賣方同意接受買方__名實習生包括翻譯到___國賣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共___天包括往返路程。 2.賣方選派技術熟練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對買方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并解釋本
合同范圍內的一切技術問題。 3.賣方應保證買方技術人員在上述工廠各個不同崗位上進行操作、培訓,使他們懂得和掌握設備的工藝、操作、檢驗、修理和維修等技術。 4.培訓期間,賣方應向買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試驗儀器、工具、技術資料、圖紙、參考資料、工作服、防護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適的辦公室。 5.賣方應于培訓前3個月向買方提出初步培訓計劃供買方研究。買方應于培訓前1個月通知賣方被培訓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職務、專業。最終培訓計劃應在買方技術人員到達賣方國家后按照
合同上述規定和買方技術人員的實際需要,雙方通過協商決定。 6.培訓開始前,賣方應向買方人員詳細講解操作規則和其工作注意事項。 7.賣方應向買方技術人員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費用由買方負擔。如果發生疾病和工傷事故,賣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給予買方人員以盡可能好的照顧,費用由買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賣方引起的,其費用則由賣方負擔。 8.賣方應協助買方人員辦理賣方國家的入出境簽證和居留期間的一切手續。 9.賣方不向買方收取培訓費用。 10.賣方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買方人員在賣方國家居留期間的安全。 附件三 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 受益人:__________公司: 19 年 月 日 關于貴公司與______(以下簡稱賣方)于199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 ________總金額為________的第____號
合同(以下簡稱
合同),我行愿對賣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
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負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范圍為上述
合同總金額的__%即_____,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賣方未能按照上述
合同規定向貴公司交付全部貨物而要求退款時,我行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
合同第三章第3.2.1條規定已支付給賣方的貨款計____,大寫:________,并加計自貴公司支付之日起到我行退款之日止,年利率按___%計算的利息一并退還給貴公司。 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賣方全部貨物交付完畢日(提單日期)終止。 附件四 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營業部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方案一) 受益人: 19 年 月 日 關于貴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有關向貴公司購買的__________總金額為_____(大寫:_____)的_____
合同(以下簡稱“
合同”)我行應買方要求,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第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保證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大寫:_______)我行在此范圍內,對買方的支付負有保證責任。 (1)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大寫:_____),在賣方按本
合同第四章規定交貨時,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臺頭、空白背書、并證明“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4)詳細裝箱 單一式4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4份。 (2)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__(大寫:__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2)雙方代表按本
合同第八章規定簽署的
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1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3)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_(大寫:_________)在按本
合同第九章規定“
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即支付給賣方。 1)按本
合同第___章規定的由買方出具的經賣方會簽的“
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1份。 2)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4)如賣方發生
合同第___章賠款或/和罰款事項時,我行有權按本
合同第三章 3.2.2.4條辦理。 如買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支付上述有關款項,而買方又不能證明賣方所提供的單據不符合
合同規定時,則我行在接到賣方的書面通知3天內,將買方應支付的有關金額連同遲付金額的利息(按年利率___%單利計算)一并支付給賣方。 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保證函金額隨買方逐次付款遞減。本保證函在上述第三點(即
合同第三章第3.2.4條)規定的款項支付完即自動失效。 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營業部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方案二) 受益人: 199 年 月 日 關于貴公司與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 于199_年__月__日簽訂的有關買方向貴公司購買______(以下簡稱“
合同_____”)總金額為________(大寫:_______)的第___號
合同(以下簡稱
合同),我們應買方要求,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第___號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總金額為______(大寫:________)其中
合同總價___%計_____,延期付款全部利息計_____,我們在上述總金額范圍內,對買方的下列支付負責保證: 1.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大寫:______),在貴公司按
合同第___章規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貴公司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即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支付給貴公司。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匯票一式2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4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4份。 2.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大寫:______),在按
合同第十章規定“
合同 ___”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貴公司提交的商業發票正本一式4份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即支付給貴公司。 3.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大寫:______),買方應自__日起于____年內,每__個月為一期,平均分___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貴公司。 3.1 貴公司應開立分__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___份,每份正、副本各1份于___時提交買方: (1)票面金額為
合同總價的___%,計____(大寫:_____); (2)以___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__個月、__個月、__; (3)以買方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__%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日期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 期 本 金 利 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計 ____________________ 3.2 買方收到匯票后,于__時即對上述分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我行背書保證后送交貴公司。 3.3 貴公司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我行,由我行提請買方于匯票到期日后1天支付給貴公司。 4.按
合同第九章規定,如果貴公司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則買方在按
合同第三章第3.2.2條和第3.2.3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5.上述買方對貴公司的各項付款,均以電匯通過我行支付給貴公司。 如買方未能按上述規定及時支付貨款的全部或一部分時,我行在收到貴公司的書面通知后3天內,無條件地將買方應付的有關貨款付給貴公司;如買方未能按上述規定及時承兌有關匯票,我行在收到貴公司的書面通知后3天內,無條件地將買方承兌并由我行背書保證的遠期匯票送交貴公司。 6.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將于貴公司收到全部已經買方承兌和我行背書保證的遠期匯票之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