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一定得請律師嗎
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糾紛大多數都是屬于民事糾紛,而對民事糾紛的解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法院提
起訴訟。有的人在民事訴訟中委托了律師,那么民事糾紛一定得請律師嗎?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民事糾紛一定得請律師嗎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如果當事人能夠自己解決糾紛,也可以不用請律師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較復雜,而律師作為專業人員,能夠給當事人提供有效的幫助。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二、打官司請律師的好處是什么
1、律師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國家法律工作者,委托律師替自己打官司,可以彌補自己法律知識不足的弱點。
2、律師有資格到法院查閱案卷材料,了解案情。
3、律師參加訴訟,可以持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訪問、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4、律師可以在法庭上代表委托人陳述案件的事實和理由,圍繞訴訟主張進行舉證、質證,律師可以根據代理案件的需要,申請證據
保全、財產
保全、延期審理、申請新的證人到庭等;在法庭辯論階段,律師將運用嫻熟的法律知識結合案件查明的事實進行法庭辯論,認真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5、律師參與訴訟,發現案件走向有偏離法律程序時,律師可以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審判程序的合法是保障委托人合法權益的前提和基礎。
6、律師可以進行案外和解。
三、打官司如何請律師
1、要審查資格。
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一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書。
2、要了解機構。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
3、要簽訂協議。
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費用更不要馬虎,一定要言明打贏了官司和打輸了官司各是多少錢,一審費用和二審費用又分別是多少,都要在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時要求出具收據。
4、要授權明確。
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托書,但不明確授權范圍。認為只要付錢給律師,一切都由律師來處理。因此,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對案件的處理結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授權不明產生的法律后果,授權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5、要慎重付款。
有的當事人對律師的話深信無疑,只要律師要錢,他都毫不在乎。一審官司打輸了,律師提出
上訴,他不加考慮,一一照辦,交了
上訴費,再交聘請律師費,一點兒不心疼。特別是對律師提出的請辦案人吃飯和找人疏通關系等社交活動費更是大方,往往傾其所有。一旦官司輸了,方大夢初醒,直呼上當,后悔莫及。因此,對律師索要的按規定應收取的正當費用以外的所謂活動費一定要加以拒絕。
無論是民事糾紛還是行政糾紛,是否請律師來幫助自己,這都是當事人的權利,他們是可以自行決定的。但針對一些案件,如果聘請律師的話,相信一定會為當事人爭取更多的利益。因此,我們建議就民事糾紛向法院
起訴的時候,其實可以委托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