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實物出資的規定是怎么樣的?對于實物出資,我國《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規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 注冊資本中以實物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實物轉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規定。實物中須辦理過戶手續的,公司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過戶手續,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可見,我國對于實物出資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二、出資方式《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方式可以采用貨幣持資方式,也可以采用實物、工業產權、非
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方式。每種出資方式應遵守以下規定:1、貨幣出資方式。貨幣出資方式是指股東直接用資金向公司投資的方式,其認繳的股本金額應在辦理公司登記前將現金一次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臨時帳戶,并向公司出示其資信證明,以證實其投資資格和能力。2、實物作價出資方式。以實物出資必須評估作價,并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作價結果核算、確認。股東以實物作價出資,應在辦理公司登記時,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并由有關驗資機構通驗證。3、工業產權出資方式。工業產權出資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
專利權和
商標權;一類是專有技術,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
專利技術)作為出資向公司入股,股東必須是該工業產權(包括非
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經過法律程序的確認。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
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必須進行評估,并應在辦理公司登記之前辦妥其轉讓手續。同時,
公司法規定,以工業產權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20%;4、土地使用權出資方式。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其出資作價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并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證。綜合上面所說的,對公司的出資不一定非貨幣不可,一般可以是利用實物的出資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但對于實物也必須是可以轉讓的同時對公司也是具有利益性的,那么才可以得到公司其它股東的認可,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
公司法的條款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