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房屋征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長沙房屋征地補償標準是根據《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2018年修訂)》顯示,補償標準分為I區、II區、III區三類,長沙市區I區補償標準為99000元/畝,II區補償標準為84000元/畝,III區補償標準為78000元/畝。按2013年6月長沙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于
執行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當時長沙補償標準是每畝最高補償7.6萬,最低3.8萬,這意味著,此次,長沙市征地補償標準整體上調30%。長沙市現行的征地補償標準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按照國家、省等有關政策要求,長沙市于2017年12月啟動長沙市2018年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工作。按照程序,經過委托技術單位嚴格測算,已產生技術報告和長沙市征地補償調整草案。(以上標準僅供參考)二、征地補償的程序是怎樣的?1、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3、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準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長沙房屋如果面臨著
拆遷的話,那么根據法律的規定,必須要進行
拆遷款的發放證的
拆遷款,它主要是根據征收土地的類別以及土地的一些具體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劃分,如果說是屬于一塊區片的話,他們的補償款會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