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有可能
取保候審嗎
一、強奸罪有可能
取保候審嗎?
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
取保候審,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
取保候審的。
二、涉嫌強奸
取保候審期間遵守哪些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
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
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
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三、涉嫌強奸罪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
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結合司法實踐來看,強奸罪被采取
取保候審的案子幾乎是沒有的,但法律上沒有規定過涉嫌構成強奸罪的話,絕對不能
取保候審,所,以犯罪嫌疑人自己心里面要清楚,惡性刑事案件被
取保候審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