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在先申請原則的詳細內容是什么
一、
專利權在先申請原則的詳細內容是什么?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
專利的,
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的原則。同樣內容的發明創造,在一國領土范圍內只能授予一個
專利權,或者給予發明在先的人,或者給予申請在先的人,多數國家在這種情況下,
專利權授與申請在先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
發明
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務院
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
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二、申請
專利權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
專利申請。
在發明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提交
專利申請,準備好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包括:發明
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等。
2、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有兩個方式,一種就是直接本人去國知局辦理
專利業務的窗口提交材料,另一種是快遞寄送材料。
3、初步審查。
審查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是初步審查,主要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申請標準及繳納費用,如果有需要更正的地方國知局會通知更正。
4、實質審查。
初步審查通過后,國知局會公布
專利申請,這時候申請人可以要求國知局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如果通過了國知局會給予
專利權通知書。
5、授權。
申請人在收到
專利權通知書后就可以進行登記的辦理了,授權后國知局會發布“授予發明
專利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6、發證。
最后就是發放證書,發放證書之前應該把
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等費用給繳納完,然后會獲得國知局發放的
專利證書。
不排除相同領域內的有些發明創造物正好是相同的,而且兩位發明者在創造的過程當中,彼此間都沒有任何的侵權行為,在這種情況下總不可能分別去授予兩份
專利權,這種情況下法律上就是按照再先申請的原則確定
專利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