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合同生效的預約條件是什么?如果勞動
合同不生效,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
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
合同生效之后有法律約束力,勞動
合同的生效時間一般應從勞動
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在勞動
合同文體上簽字之日起計算。簽字日期與
合同約定的日期應是同樣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中明確約定
合同生效的日期,則應以
合同約定的日期為生效時間。二、勞動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1、勞動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即公民個人必須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而用人單位也必須具備相應的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為能力。通常,年滿16周歲、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的行為能力的。2、勞動
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即要求
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
合同的內容,包括
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均不得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標準。例如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如果用人單位與未成年工訂立勞動
合同的內容是從事上述工作,勞動
合同則是無效的。3、勞動
合同訂立程序合法,即在勞動
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等原則,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規定
合同需要按國家規定鑒證或按當事人約定需公證的,必須將
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勞動
合同鑒證機構或公證機構進行鑒證或公證勞動
合同才依法生效。4、當事人應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采取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
合同無效。綜上所述,新員工入職后都會和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雙方各持一份,員工需要簽字,單位加蓋公章或者
合同章,從簽訂之日起生效。通常情況下,不能在勞動
合同中作為額外約定生效條件,如果約定,則需要雙方協商解決,不能侵犯員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