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專利權
商標權有哪些區別?1、
商標和
專利的客體不同:
專利保護技術內容,包括發明、使用新型、外觀設計。
商標保護
商標本身,比如圖形、文字、它們的組合或者立體
商標。2、
商標和
專利的保護期限不同:
專利保護期有限,發明20年,新型和外觀設計10年,到期不能續展。
商標保護10年,但是到期可以續展,因此只要每10年續展一次就可以無限期擁有
商標獨占使用權。3、
商標和
專利的保護內容不同:
專利保護不得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同該
專利相同或近似的產品。
商標保護不得在同類商品上注冊相同的
商標,如果受保護的是馳名
商標,他人即使是不同類商品也不能標注馳名
商標。4、
商標和
專利的申請程序不同:
專利要向國家
知識產權局
專利局申請,經過初步審查(新型和外觀)和實質審查(發明),最終授予
專利權。
商標向國家工商總局
商標局申請,經過初步審查,公告無異議后核準注冊。二、申請
專利權的原則有哪些?1、形式法定原則。申請
專利的各種手續,都應當以書面形式或者國家
知識產權局
專利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以口頭、電話、實物等非書面形式辦理的各種手續,或者以電報、電傳、傳真、膠片等直接或間接產生印刷、打字或手寫文件的通訊手段辦理的各種手續均視為未提出,不產生法律效力。2、單一性原則。是指一件
專利申請只能限于一項發明創造。但是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3、先申請原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
專利的,
專利權授給最先申請的人。4、優先權原則。
專利優先權是指
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在某國提出
專利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
專利申請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其在后申請以第一次
專利申請的日期作為其申請日,
專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這種權利,就是優先權。
專利優先權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國家抄襲此
專利者,有搶先提出申請,取得注冊之可能。綜上所述,
著作權專利權及
商標權都是重要的物權,三者從很多方面都不一樣,包括申請程序、保護內容及期限、保護客體。從期限上看,
著作權最長,作者死后五十年內作品得到保護,而
商標權最短,有效期是十年。
專利權申請程序最復雜,從申請到拿到一般都在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