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拒不
執行判決裁定罪怎么判刑?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
執行而拒不
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被
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
執行的;2、擔保人或者被
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
執行的;3、協助
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
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
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
執行的;4、被
執行人、擔保人、協助
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
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
執行的;5、其他有能力
執行而拒不
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二、拒不
執行裁定罪如何認定?拒不
執行判決、裁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能力
執行而拒不
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和裁定,情節嚴重的行為。1、要有拒絕
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行為。所謂拒絕
執行,是指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義務采取種種手段而拒絕履行。2、
執行義務人必須具有能力
執行而拒不
執行。倘若沒有能力如
執行義務人本身無
執行財產而無法履行判決、裁定所確定的義務,則是無法、不能
執行,而不是拒不
執行。所謂有能力
執行,是指根據人民法院查實的證據證明負有
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人有可供
執行的財產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為義務的能力。行為人在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生效后,為逃避義務,采取隱藏、轉移、變賣、贈送、毀損自己財物而造成無法履行的,仍應屬于有能力
執行,構成犯罪的,應以拒不
執行判決、裁定罪論處。3、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拒不
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尚不屬于嚴重,即使具有拒不
執行的行為,也不能以拒不
執行判決、裁定罪論處。綜上所述,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為拒不
執行罪被判刑,公司會解除其法人資格,對于構成本罪的,法院判刑有兩個標準,輕則在三年以下徒刑,嚴重的
量刑期間在三年到七年。拒執罪是自訴案件,受害人會自己準備訴訟材料去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