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股東離職
股權怎么辦
股東辭職的,只是辭去在公司的職務,其股東身份及所持有的
股權不受影響。
如果股東愿意退出股份,可以將
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后將
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人。
《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
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
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
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
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
股權轉讓申報以下資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股東會決議。
4、
股權轉讓協議書。
5、
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
股權轉讓后的股東)決議。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
股權的,由轉讓
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
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在這里提醒一下,如果該股東是該公司的核心人員,那么肯定會有競業協議,
股權的保留不保留還得召開股東大會決定,如果該股東并不是公司的核心人物,那么
股權可以轉給他人。不轉的情況下,公司有收益會給股東進行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