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性質:____ 地址:____電話: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 籍貫:____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商品糧或農村糧:____身份證號碼:____ 深勞合03號 單位勞同書 號 深圳市勞動局制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意簽訂本
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工作任務,為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于適應甲方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
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熟練)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
合同。
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
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
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周實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____小時,月加班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經雙方同意,不得強制。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后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法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____元×25.5天=月工資____元。普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
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____天以上,或月累計____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的1%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____元至____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日節為____%。公休假日和平時為____%。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____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
保險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須按規定辦理為乙方的退休養老
保險、待業
保險和工傷
保險,按規定繳納
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
保險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
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
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
保險時,乙方在
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國家或市府現行規定、辦法
執行;②乙方在
合同期患疾病或
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以上為____%;其醫藥費報銷____%,或每月發給乙方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準,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④在
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
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____天,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干制。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有超過天數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
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如屬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
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
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①雙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
合同本條下述第3和第5項規定的;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市(特區)勞動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余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
合同期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產;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④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不得解除
合同:①
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
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愈恢復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
醫療期內的;④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內的;⑤前往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①調整工種后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④甲方不履行勞動
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⑦經有關部門批準,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
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
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或續訂
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
合同規定,解除
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____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助費:①
合同期滿終止勞動
合同的;②依本
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
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
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注:臨時工轉為
合同制工的,其臨時工工齡可連續計算,并按其在單位的累計工齡享受生活補助費。否則:不享受上述補助,而另謀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應交回《臨時工勞動手冊》和《暫住證》,甲方可出具證明領回勞動
保險金,并按實際需要發給遣散路費)。 9.按照本
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④項解除勞動
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____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
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
合同未盡事宜或
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特區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
執行。 九、本
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鑒證后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委托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鑒證人員簽名: 鑒證機關蓋章:__年__月__日 注:(1)常年性生產的崗位,勞動
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2)本
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
合同的,要重新辦理
合同簽訂、鑒證手續。 (3)本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