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
起訴案開庭前準備什么?扶養費
起訴案開庭前準備:1、證明身份關系的證據,如身份證、戶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緣關系的證據,如戶口本,派出所證明等;3、是否存在合法收養關系的證據,如收養、送養協議、收養公證、收養登記等;4、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5、被告收入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6、父母是否已經死亡或父母是否無力撫養的證據,如死亡證明、殘疾證明及收入證明等;二、提高撫養費的官司都需要準備什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
起訴。”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該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收入是否顯著減少及是否影響正常生活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及現在生活狀況的證明等。開庭審理(1)準備開庭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 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 審判長核對當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
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2)法庭調查當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證據;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調查證據、鑒定或勘驗,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撫養關系在
離婚的時候是非常重要的,主要還是因為當事人
離婚存在孩子的話就是需要對于孩子的生活安排妥當,當然關于撫養費日后也是可以進行訴訟活動的,但是必須當事人一方自己提
起訴訟,要求增加撫養費或者變更
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