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注
商標犯法么,有什么后果?相關規定《
商標法》指出:經
商標局核準注冊的
商標為注冊
商標,
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
商標申請注冊。經國家核準注冊的
商標為"注冊
商標",受法律保護。(一)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
商標申請注冊。(二)申請注冊和使用
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三)申請注冊的
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
商標”或者注冊標記。(四)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
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
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
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
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
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
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五)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
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
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
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二、
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一)對申請注冊的
商標,
商標局應當自收到
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二)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
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
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
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三)申請
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
商標。(四)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
商標,
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
商標注冊申請人。
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是商品區別于同類商品、為大眾所了解并記住的商品符號。有些商家為了從中獲取豐富的利益,搶注市場上同類且具有一定知名度商品的
商標,國內外這樣的例子有很多:蘋果、喬丹都曾遇到過這樣的事情,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