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被
拘留的人關在哪里?
治安
拘留是在行政
拘留所
執行,刑事
拘留是羈押在
看守所,派出所是不能
執行拘留的。
拘留權屬于公安機關,不屬于警察個人。
拘留是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必須嚴格控制。辦案警察和派出所沒有
拘留權。只有縣級以上公安局才有
拘留權?!缎淌略V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
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
拘留證?!?
拘留證上要有公安局的公章和公安局負責人(公安局長或者主管副局長)的簽字。
二、行政
拘留具有下列特點:
(1)行政
拘留是一種嚴厲的
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
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
拘留不同于司法
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
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
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三、刑事
拘留的對象有哪些?
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采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于被
拘留的人,應當在
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
拘留人被批準
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刑事
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若后被無罪釋放,被
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的規定,
拘留的對象應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⑴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⑶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⑷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
拘留最長時限為37天。
行政
拘留和刑事
拘留關押的地點都是指定的,由于刑事
拘留肯定是比行政
拘留的性質要嚴厲得多,所以,在刑事
拘留期間的會見程序也不同于行政
拘留,刑事
拘留期間家屬基本上是不能夠見得到當事人的,但是行政
拘留的時間雖然短,理論上家屬也是可以會見被
拘留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