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標撤銷流程是怎樣的?
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
商標程序:
1、簡要說明
注冊
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
商標局提出撤銷該注冊
商標的申請。
2、辦理途徑
申請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
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
商標局備案的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
商標局的
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3、辦理步驟
(一)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
商標局備案的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
商標局備案的
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
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
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費→查收是否予以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書
4、申請書件的準備
申請人辦理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
商標申請,應提交以下書件:
1、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
商標申請書(應注明撤銷理由);
2、直接到
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的復印件;
3、直接到
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
商標代理委托書。
5、查收是否予以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書
商標局收到撤銷申請后,將向
商標注冊人發出關于提供注冊
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
商標局收到
商標注冊人提供的注冊
商標的使用證據后,將對證據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銷該注冊
商標的決定,并向注冊人和申請人發出是否予以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書。
如果是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
商標局則將是否予以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書郵寄給該
商標代理機構。
6、注意事項
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于聯系。
2、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查詢該撤銷
商標的注冊情況,以該
商標的現注冊人情況填寫《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
商標申請書》。
3、申請人應按照《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在撤銷理由中說明被申請
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有關情況。
4、被申請撤銷的
商標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至撤銷申請日至少已滿3年。
5、當事人對
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7、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
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二、什么是
商標和
商標的作用?
作用
商標通過確保
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來源,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
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從廣義上講,
商標通過對
商標注冊人加以獎勵,使其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而對全世界的積極和進取精神起到促進作用。
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似的區別性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產品或服務的行為。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們在盡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
國際貿易的發展。
商標是產品與包裝裝潢畫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設計精美、寓意深刻、新穎別致、個性突出的
商標,能很好地裝飾產品和美化包裝,使消費者樂于購買。
商標法規定
商標的使用應當經過
商標局的允許之后才能進行正常使用。
商標通過確保
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來源,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
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商標也是商家的一個消費引向,便于消費者進行購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