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公司不簽勞動
合同怎么辦?1、《勞動
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2、《勞動
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不簽勞動
合同公司要承擔的責任:1、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
合同,且不承擔任何
違約責任或者賠償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
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
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
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
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
合同的
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
違約責任(如
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
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
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
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2、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
合同(包括勞動
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
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
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
行政處罰等等。創業公司不簽勞動
合同違背勞動法規定,員工可離職或要求賠償.其實無論是哪種公司,聘用員工后與其形成勞務關系就應當按規定簽訂勞動
合同,一方面約束員工不擅自離職,保護公司隱私,另外也為約束公司保障員工權益,在遇到拖欠工資不給、無故開除等情況,勞動
合同也是一份有力的維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