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
同居形成共同財產如何分割解除非法
同居關系時,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解除非法
同居關系時,
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解除非法
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法院具體分割財產時,會充分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按照法律規定,非法
同居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但一方在
同居期間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養,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另一方對其生前扶養較多,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適當分給其一部分
遺產。二、解除
同居關系有哪些方式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解除非法
同居關系,有兩種方式:(一)、以協議方式解除:
同居是雙方自愿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在雙方不愿意繼續
同居時,雙方簽訂解除
同居關系協議,就
同居期間的財產、債務,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項做出妥善處理,雖法律未明文規定可以通過協議解除
同居關系,因此種協議未違反法律,可以達到解除
同居關系的目的,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
同居畢竟是
同居者人生的大事,為了做到穩妥,特別是考慮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問題,建議
同居雙方通過訴訟方式解除
同居關系。(二)、以訴訟方式解除:一種情況: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只要男女雙方補辦登記,就按夫妻
離婚規定來處理。第二種情況:如果未補辦結婚登記,按非法
同居關系來處理,大體上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1、子女撫養:解除非法
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2、
同居期間財產處理:解除非法
同居關系時,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3、
同居期間債務:
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
債權債務,可按共同
債權債務處理。4、解除非法
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5、繼承
遺產:
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
遺產,且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的,可以根據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現實中,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夫妻雙方在解除了婚姻關系之后,仍然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實際這樣的行為可以說就是形成了
同居關系的,但畢竟此時沒有辦理復婚手續,因此這樣的關系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之后如果雙方要解除
同居關系的話,對于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債務等等也是需要一并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