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規定中拘役勞動做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
看守所條例》第二條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
逮捕、刑事
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
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
看守所監管。第三十四條 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
看守所可以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人犯的勞動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帳目,嚴格手續。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2.拘役適用于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于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于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
拘留、刑事
拘留、司法
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
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
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
執行;在
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以上特征,決定了它與其他短期剝奪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
拘留、(治安)行政
拘留、民事
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主體、法律依據等方面均有所區別: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而刑事
拘留是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臨時剝奪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偵查、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民事
拘留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質,又稱司法
拘留。行政
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所適用的其中一種
行政處罰方法。2.適用對象不同。拘役適用于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刑事
拘留適用于具有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7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民事
拘留適用于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6種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之一的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行政
拘留的對象是不構成犯罪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人。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決;民事
拘留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準,期限為15日以下,被
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而刑事
拘留、行政
拘留由公安機關直接適用。4.法律依據不同。拘役的依據是《刑法》;刑事
拘留的依據是《刑事訴訟法》;民事
拘留的依據是《民事訴訟法》;而行政
拘留的依據則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勞動改造與拘役期間的勞動,就是生活用語與書面山的差異,但是具體的問題,依據需要自己咨詢有關的規定,否則自己的利益就會失去一定的保障,有關的當事人在此類問題上如果存在一定的疑問,可以咨詢有關部門,同樣可以進行一定的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