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拘留期間可以保釋嗎?行政
拘留不可以保釋。1、行政
拘留是一種
行政處罰,屬行政案件范疇。2、保釋的法律術語是
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所以不能運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3、行政
拘留期間因法定原因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申請。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七條:被
拘留人遇有參加升學考試、子女出生或者近親屬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的申請。請假出所的申請由
拘留所提出審核意見,報
拘留決定機關決定是否批準。
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12小時內作出是否準予請假出所的決定。二、行政
拘留具有下列特點:(1)行政
拘留是一種嚴厲的
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
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2)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3)行政
拘留不同于司法
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4)行政
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5)行政
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三、行政
拘留和刑拘的區別第一、法律性質不同。行政
拘留(又稱治安
拘留)盡管是
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但也只是一種
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
拘留是在刑事訴訟中為了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第二、
行政處罰的對象主要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刑事
拘留的對則象是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第三、適用的目的不同。行政
拘留的目的是通過這種處罰手段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刑事
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活動。第四、適用機關不同。行政
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適用,而刑事
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第五,羈押期限不同。行政
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違法行為人的多個處罰合并
執行時,最多
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
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期限),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
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行政
拘留不存在著保釋的情況,可以被保釋的,除非是犯罪嫌疑人被刑事
拘留,符合
取保候審的情況下可以予以保釋。而對于行政
拘留來說,只要當事人并不是我國
行政處罰法當中規定的不適用于行政
拘留的對象,那被行政
拘留了幾天,就必須要強制性的被關押在指定的場所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