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撫養孩子可以
起訴嗎?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公布實施的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為父母
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由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夫妻雙方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
離婚時有的夫妻雙方會全力爭奪孩子的
撫養權,但有時候有些
離婚夫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或者不愿或者不能撫養自己的孩子,就涉及到了我們要說的
離婚雙方都不愿意撫養孩子時應該怎么辦。
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
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這里的協商不成,自然包括雙方爭奪孩子
撫養權以及雙方都不愿撫養孩子兩種情形。婚姻法第36條第三款規定:“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也就是說,在哺乳期內,孩子是由母乳撫養的,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而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哺乳期滿的男孩一般由男方撫養;另外考慮男女雙方父母的意見、能力;考慮盡量不改變孩子已經習慣的生活、成長環境;如果孩子十歲以上,一般也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見。總之,有關孩子
撫養權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長。在實務中,法院對這種拒絕撫養子女的當事人的處理原則,一是批評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使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要求撫養子女;二是對于不聽教育的人,根據保護子女合法權益和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依法判決孩子歸一方撫育,另一方承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如果是雙方協議
離婚的,在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育問題無法做出妥善安排前,婚姻登記機關不為他們辦理
離婚手續。二、沒
離婚女方不撫養孩子違法嗎?不能用遺棄罪這個罪名,因為他沒有把孩子偷偷的扔掉,這個性質不一樣,但是他的不撫養的問題是存在的,可以
上訴到法院,要求他支付每個月的撫養費,可以將以前沒付的要全補清,是法律規定,一般可以將他的工資三分之一付孩子的撫養費。可以直接從工資扣劃到指定的賬號上。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為父母
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由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夫妻雙方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
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
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這里的協商不成,自然包括雙方爭奪孩子
撫養權以及雙方都不愿撫養孩子兩種情形。如果父母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撫養義務,孩子本人或另一方監護人可以
起訴當事人維權。父母
離婚后一般會牽扯到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財產分割問題,另一個問題時孩子撫養問題,如果在孩子撫養問題上雙方沒有協商好,并且一方拒絕撫養孩子,那么另一方是可以去法院
起訴的。因為父母盡管
離婚了,但是孩子還是共同的,父母有義務主動撫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