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
合同條款有哪些
合同的條款是
合同中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規定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文。
合同的條款就是
合同的內容。
合同的權利義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主要由
合同的條款確定。
合同的條款是否齊備、準確,決定了
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順利地履行、實現訂立
合同的目的。
合同的條款一般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比如買賣
合同中買賣的是什么東西;(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
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此外,當事人還可以參照各類
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
合同。但是,并不是說當事人簽訂的
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項就會導致
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無效。
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
合同的內容要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這些條款,但不限于這些條款。不同的
合同,由其類型與性質決定,其主要條款或者必備條款可能是不同的。比如,買賣
合同中有價格條款,而在無償
合同如贈與
合同中就沒有此項。在訂立
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堅持
合同的訂立以對特定事項達成協議為條件,則在這些特定事項未達成協議前,
合同不成立。如果當事人各方在訂立
合同時,有意將一項
合同的內容留待進一步商定,則盡管這一項條款沒有確定,也不妨礙
合同的成立。二、經濟
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經濟
合同的主要內容是指經濟
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具體到每一個民法典律關系中,就是經濟
合同當事人確定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項條款。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濟
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1)標的;(2)數量;(3)質量;(4)價款或者酬金;(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6)爭議解決方式;(7)
違約責任。此外,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經濟
合同的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以及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也是經濟
合同的主要條款,也屬經濟
合同的主要內容?!睹穹ǖ洹分杏幸幎?,簽訂
合同的形式主要就是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以及其他形式,而實際采取哪一種形式來簽訂,當事人需要自己來選擇。不過為了避免之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建議最好采用書面的形式來簽訂,若日后發生了糾紛,有一份書面的
合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