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墨西哥被搶注該如何維權
1、當被搶注
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
法律依據:
《
商標法》第三十條 對初步審定的
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
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申請
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
商標。
2、當被強注的
商標核準注冊時,可以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撤銷被強注的
商標。
法律依據:
《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已經注冊的
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
商標局撤銷該注冊
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
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
商標。
已經注冊的
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
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
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
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
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
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除前兩款規定的情形外,對已經注冊的
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
商標經核準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裁定申請后,應當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
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之后,接下來的維權手段還是較多的。一般地,
商標權利人可以向國家工商總局
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該注冊
商標的裁定申請。不過,這個申請要想成功,申請人就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使用該
商標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響力,另外還要證明他人以不正當手段搶注。同時,建議必須在該
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提出。
商標問題近幾年不僅關乎中國的市場,海外也會出現此類問題,所以自己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法律規定,減少自己的權益損失,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維權方式在海外是合法的,因為法律體系的差異,國內的方法在海外就會引起一定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