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企不簽勞動
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未簽勞動
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yè)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
合同,在勞動
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
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
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
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二、私企不簽勞動
合同怎么維權?
公司不簽定勞動
合同應該向公司反映情況,爭取早日簽訂勞動
合同。如果不簽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反映,維護自身的權益。
1、勞動
合同簽訂后,單位不給勞動者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
2、《勞動
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
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
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按照《勞動
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
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guī)定的勞動
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
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舉證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有哪些?
1、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3、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4、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后錄音,并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里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5、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你在公司上班。
6、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小的私企管理混亂,和新入職的員工不簽署
合同,只是口頭表示支付工資報酬。這樣對員工是不利的,一旦發(fā)生工傷事故,員工維權面臨困難。對于企業(yè)本身來說,不簽
合同存在法律風險。這時員工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并且隨時解除
合同,舉報到勞動局后,企業(yè)還可能被罰款。以上就是律圖小編整理的內容。律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