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租賃
合同應注意哪些條款?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盡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
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在
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在
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采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在
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于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
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
合同。在租賃物租賃
合同訂立時,
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
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于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在
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但也可以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維修義務。二、租賃
合同違約如何處理?雙方按照租賃
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
起訴訟。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損益相抵”規則,即使一方行為被認定為
違約,另一方應當僅僅選擇定金、
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中的一種作為追究
違約責任的方式,在
違約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時,
違約方具有補足差額的義務,因此,通過重復累加的方式,無端加重
違約方的責任,
違約一方大可不必理會,法院對此也是不會支持的。綜上所述,租賃
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
合同類型。在簽訂租賃
合同的時候雙方一定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尤其是關于租期、租金支付、租賃物損壞維修及
違約責任上面,更應該保證條款完善。像在房屋租賃
合同里面,還會涉及到定金條款,這里就需要將定金的數額及責任承擔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