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計算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
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余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三、財產特征第一,時間的限定性。即從領取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夫妻關系為止的婚姻關系存續的整個期間的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所得、
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和贈與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未
同居、或分居兩地,也不論財產是一方或者雙方分別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是最具有時間性的。第二,僅局限于所有權范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即有形的實物、現金和可預見的收益。夫妻關系共存期間所創造的收益可以稱之為夫妻共同財產,在
離婚之后可以對該財產進行平等的分割。要知道夫妻共同財產也是具有一定特征的,并且在使用共同財產的時候,是需要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否者就是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條例。